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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关于拟对部分逾期未毕业硕士研究生作学籍清理处理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6-11-07

根据《教育部第41号令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〉》《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修订)》(昆理工大校发〔2026〕21号)以及《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6级及以前逾期未毕业硕士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昆理工大研发〔2026〕56号)要求,学院对2016级及以前逾期未毕业硕士研究生开展学籍清理工作。

经学院逐一联系与核实,现有7位学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位论文毕业相关流程。依据上述规定,学院逐一联系7位同学,其中刘*龙(学号2013**0022)、万*洪(学号2013**0031)两名同学已提交自愿退学申请,按自愿退学程序办理。另外5位同学(见下表)拟按学籍清理程序对其作强制退学处理。根据学籍清理工作流程,现予以公示:

序号

姓名

学号

专业

学生类别

年级

入学日期

学籍状态

1

何*敏

2014**0009

建筑与土木工程

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

2014

2014-03-01

在校

2

林*彬

20152**38005

建筑与土木工程

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

2015

2015-03-01

在校

3

潘*道

2015**238009

建筑与土木工程

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

2015

2015-03-01

在校

4

周*

2013**0052

建筑与土木工程

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

2013

2013-03-25

在校

5

仕*玮

2015**8010

建筑与土木工程

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

2015

2015-03-01

在校


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(自发布之日起算)。公示期内,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学院将按程序进行复核。

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申诉不成立的,学院将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,按规定出具书面处理意见报告,报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学籍清退手续。
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2026年11月6日